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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借好还不简单

2000-03-15 来源:生活时报 郑小兵 我有话说

民间借贷在我国的历史渊源流长,它是建立在一定利率基础上的民间信用关系,不失为一种民间融资的好方法。但是,也有不少人由于借贷时没有处理好有关问题,致使发生一系列民间借贷纠纷,给双方带来不利的影响。民间借贷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:

一、借贷要合法。即借款的用途要合法,如果借款人借款是为了从事赌博、诈骗、购买毒品或枪支弹药等非法活动,贷款人明知实情仍然出借的,不仅贷款得不到法律的保护,自己反而会受到民事行政制裁,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。

二、借贷协议不可少。日常生活中,出借人往往碍于情面或出于信任,借贷时只有“君子协定”,没有书面字据。一旦发生纠纷,出借人往往因无法举证而不得不撤诉或者承担败诉的后果。因此,出借人一定要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协议,写明双方姓名、借款数额、时间、期限、用途、利率和违约责任等内容,以防万一。

三、约定利率要适当。借贷双方应该根据借款的用途及其收益,结合当地实际生活水平,共同约定一个合理的利率。其中,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,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消费性借贷利率,但不管是生产经营性借贷,还是生活消费性借贷,其最高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(含利率本数)。否则,其超过部分法律不予保护。此外,利率的复利借贷和预扣高额利息的借贷,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。

四、应要求提供担保或抵押。出借人要注意了解借款人的偿还能力。如果数额较大或风险较大,可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财产抵押,或找有一定经济实力的第三人做担保人。但要注意应征得担保人同意,否则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。不论是抵押还是找第三人做担保,都应签订书面协议。

五、要及时催收到期借款。借款到期时,出借人要及时催收,如借款人逾期不还的,出借人应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,依靠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。我国《民法通则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。也就是说,如果出借人不能证实在借款到期后2年之内曾经向借款人催收过,借款到期2年之后,出借人再向法院起诉,法院将不保护他的利益。为了防止此种情况出现,出借人可以在时效届满前,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,这样,诉讼时效期间可以从新的还款期限起重新计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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